中秋节和国庆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从9月7日到10月10日,山西阳高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内展开节日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是对辖区内旅游景区(点)、车站、校园周边、镇(街道)、村中的食品经营商场(超市)、食品经销摊点等经销的各类节日食品。
突出对月饼、乳制品、粮食制品、肉制品、食用油等重点品种,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城市社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尤其加强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的监督检查。严格依法监督月饼等节日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同时切实加强对月饼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月饼等节日食品储存条件等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特别是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据姚局长介绍专项行动检查看食品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是否非法出租出借证照,是否无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超范围经营。检查进货票证、看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检查验收责任,是否索取了供货方有关资质、发货票等票证。检查经销食品、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有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失效、变质的食品。
食药局各监管站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当好主力军,明确划定责任区,严格落实市场巡查制度对经营户逐一检查、不留死角,发现假冒伪劣食品要及时查处。参加集中整治行动的执法人员要着制服、携带执法证件和办案文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遇到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
严格值班纪律,健全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在岗带班,确保值班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按照程序快速启动应急机制,及时、果断、妥善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问题,做到时间发现,时间上报,时间处置,不得瞒报、漏报、迟报,确保问题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因瞒报、漏报、迟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