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滥用添加剂;加工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生鲜乳回购环节藏猫腻;水产品添加违禁物质……今后南京将对这些可能在食品药品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不法行为进行严办。近日,南京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今后将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责任险制度、市场创办者保证金制度、检测不合格强制退市制度,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
根据意见,南京各区要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纳入绩效考核评价、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社会网格化管理。各街(镇)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或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销售小门店、食品摊贩集中区、放心早餐点、食品餐饮集中区及小餐饮、小摊点、小饭桌、小集市和农村家宴的规划与综合管理,农产品种养殖环节、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监管,以及组织排查和协助查处非法生产经营食品药品及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假药的违法行为等。
南京将开展农药及农药使用、禽畜产品药物残留、水产品使用违禁物质、农业投入品等专项整治,开展重点食用农产品联合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病死畜禽收购屠宰、私屠滥宰、农资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探索建立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与产地准出管理衔接机制。鼓励和支持食用农产品大型批发市场建立检测工作站,加大食用农产品流通环节快检筛查力度,鼓励和支持大型批发市场建设食用农产品检测室,严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关。
此外,南京还将加快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完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完善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以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和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针对非法经营、制假售假、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严重侵害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将健全和完善行政部门与司法部门共同打击涉及食品药品犯罪联动机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