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有效保障市民人身健康及生命安全,坚定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六安市根据新食品安全法制定出台了一套适用于本地区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预案》依据食品安全事件紧急程度、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根据我市食品安全事件应对规程,将食品安全事件预警级别按照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依据不同的预警级别启动应急预案,并在事件应对结束后及时进行善后处置,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事件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预案》还根据事件处置的需要,设置事件调查组、危害控制组、医疗救治组、经费保障组、检测评估组、维护稳定组、新闻宣传组和专家组等,市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据了解,和2012年出台的《六安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比,新增了“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警级别、食品安全事件后期处置”等内容,并将以前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改为“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使表述更为科学,更具有操作性和现实指导意义。该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的Ⅲ级及其以下级别食品安全事件应对工作,自11月18日起正式施行,为进一步提升全市食品应急能力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