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腿肠是现在很多的人都非常喜欢的,特别是孩子。它属于一种肉类食物,是有营养成分的,但是如果不合格,那有可能会变成有的的食品,对人的身体造成非常大的伤害。
近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抽检肉制品发现1批次不合格。注意到,不合格批次为日照维尔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火腿王。食药部门在该批次火腿中检出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菌落总数超标。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是食源性致病菌,在熟肉制品和即食生肉制品中不得检出。
据食药监总局在说明中介绍,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为革兰氏阳性菌,食源性致病菌,在4℃的低温环境下仍可繁殖生长。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广泛存在于自然界中,人主要通过食入带有此菌的食物而感染。GB 29921-2013《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规定,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在熟肉制品和即食生肉制品中不得检出。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可能导致健康成人个体出现轻微类似流感症状,可能导致新生儿、孕妇、免疫缺陷患者出现呼吸急促、呕吐、出血性皮疹、化脓性结膜炎、发热、抽搐等症状。在加工、烹饪中可通过加热食物使其中心温度保持70℃以上超过2分钟来杀灭该菌。
目前,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者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