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的安全与否是关系到很多的消费者的身体安全的,对食品安全的要求必须要加强,更应该把不合格的食品进行及时的处理,以免有人受到伤害。
昨日,从陕西省食药监局了解到,近期抽检豆类及其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发现,西安、汉中、安康3家食品企业的产品不合格,目前已经责令生产经营企业采取及时下架、召回等措施,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向社会公布。
据介绍,近期陕西省食药监局抽检了20批次样品豆类及其制品,检出不合格样品2批次,涉及安康、汉中两家食品企业,分别是陕西省宁陕明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山里人牌豆干(非发酵性豆制品)麻辣味菌落总数超标, 汉中羌玉食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羌玉牌麻辣豆腐干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据专家介绍,菌落总数超标,可能由于原辅料或包装材料被污染,人员、设备和环境的清洗消毒不到位,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产品储运条件不当等原因导致。脱氢乙酸是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毒性较低,脱氢乙酸超标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量使用了该添加剂,或者是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该添加剂含量较高;也可能是在添加过程中未计量或计量不准确。
与此同时,陕西省食药监局抽检38批次样品薯类及膨化食品,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涉及企业为西安天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天使牌土豆片(番茄味)羰基价超标。羰基价是油脂受温度、热、光等条件影响,使油脂氧化生成的羰基化合物,标准对羰基价含量进行了限定。
目前企业所在地西安、汉中、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西安、汉中、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将调查整改情况于2016年1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