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在今年6月底前,关闭全市仅存的一家生猪批发市场,并且今后全市不再新设生猪批发市场。要求所有农贸市场按照冷鲜肉的销售要求督促经营者安装肉类冷藏设备。到2017年3月底,实现全市猪肉冷链销售。
深圳市食药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06年,深圳市政府启动食品安全“五项工程”,为期8年,建成了4家现代化大型屠宰场,其冷链宰杀配送保证了前期肉品质量安全。但是随着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作为生猪猪源基本依赖外地输入的特大城市,深圳市肉类质量安全面临着新的问题。
建立完善科学高效的肉类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方案》明确提出要建立供深生猪养殖基地联系制度,推进养殖场与屠宰场“场场挂钩”。
自《方案》印发之日起,建立全市私宰窝点黑名单,对黑名单窝点定期组织开展“回头查”,严防死灰复燃。
《方案》明确加强肉类经营监管,严格落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督促以猪肉为原料的食品生产厂商、市场开办者及肉类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并落实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质量自检等制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加强猪肉监督抽查和后处理,及时通报监督抽查结果。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猪肉销售、消费环节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防止无合法来源猪肉及猪肉制品流入市场。《方案》同时明确,要建立深莞惠联合打击私屠滥宰机制。
为保证工作落实,《方案》明确了辖区政府、市区经贸信息、食品安全监管、公安、城管等部门在以上各项工作的具体职责分工。该项工作同时纳入深圳市创建食品安全城市一并组织实施,明确此项工作实行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加强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并将辖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行工作职责情况纳入每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