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盐是我们人们生活中经常接触的吗,也我们离不了的。因此食用盐的市场也应该确保,所以,连云港为力保证人们的生活安全,对食用盐市场进行了专项的检查。
为了保障我市春节期间食用盐市场的安全,连日来,我市盐务部门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范围内的饭店、饮食摊点、卤货副食品加工作坊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发现,部分小饭店在使用工业盐,而在一家企业的食堂竟然查出了173公斤工业盐。
部分饭店食堂用工业盐
当天上午9时许,记者随同城区联合执法检查组人员来到海州区中大街、关庙巷等地,对周边饭店、饮食摊点、卤货副食品加工点进行突击检查。在一家砂锅店二楼厨房,执法人员找出灶台上的食盐调料盒,用随身携带的盐碘快速检测试剂对样本进行检测,结果显示盐不含碘,初步认定为工业盐。“这种盐人是不能吃的!”执法人员说。砂锅店老板交代,这些盐是前段时间一个四川人上门推销的。随后,执法人员又在储藏间发现了1公斤工业盐,当场予以没收,现场对店主作了询问笔录,责令整改。而在一家火锅店,执法人员也查出了少量工业盐。
当天上午8时许,联合执法检查组前往灌云县开发区,对园区内集体食堂进行全面检查。当执法人员到达同舟塑胶有限公司,对其食堂进行检查时,竟然查出了173公斤工业盐。执法人员对相关负责人叶某进行现场询问时,对方承认其使用工业盐腌制雪菜、萝卜干等,并在食堂内销售给工人食用。由于该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目前,案件已移交公安部门侦查。
餐饮业禁止使用工业盐
突击检查中,执法人员每到一处,首先查看餐饮单位的食盐进货凭证,然后检验其使用的食盐是否合格。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来源不明的工业盐实施暂扣,并现场对商户作了询问笔录,之后取样化验查明来源。“从检查的结果来看,整体情况良好,饭店、饮食摊点、卤货副食品加工作坊使用的大多是从正规渠道购买的食盐。”市盐务局副局长孙寿军表示,从非法渠道购买“私盐”、“粗盐”加工食物,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工业盐加工食物并销售的,有可能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