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等地试点的由商务部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国际品牌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品牌管理中心)推动的“药店卖奶粉”模式还不到1年,近日上海也宣布,将于6月下旬起,以卖药模式卖奶粉,以期药店能成为继商超、母婴店和电商之后奶粉销售的“第四条腿”。
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现在看来,这实际上不是“药店卖奶粉”,只是奶粉进了药店而已。
据接近品牌管理中心的乳业分析师宋亮表示,未来药店或会成为一个主流渠道,奶粉企业也对“药店卖奶粉”持积极支持的态度。日后或有一个能分清责任、划好利益的标准出台,建起产品追溯体系,什么环节出问题、什么环节承担责任,到时“奶粉进药店”能升级为“药店卖奶粉”。
药店“只搭台不唱戏”
在“药店卖奶粉”这一模式试行后,让不少人疑惑的是,这是药店卖奶粉吗?
药店提供一块专门辟出来的地方,顾客购买奶粉都在自动售货机上进行,用银行卡等支付,药店不提供结算等服务。东方艾格乳业分析师陈连芳表示,这根本不是“药店卖奶粉”,不过是“奶粉进药店”而已。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文规定“谁生产谁赔偿、谁销售谁赔偿”,可药店卖奶粉,只是扮演了一个“只搭台不唱戏”的角色。当被顾客问及“奶粉有问题找谁时”,药店工作人员的回答是“设备提供方会协助联系厂家”。
“药店卖奶粉,奶粉出了问题,药店如果袖手旁观,首先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陈连芳说。
“我对药店卖奶粉还是三不表态,不反对、不推崇、不乐观”。原广州奶业协会理事长、乳业专家王丁棉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现在奶粉进药店主导思想过于利益化,相关各方大都抱着从中获益的态度,但又不想承担责任。
中投顾问研究中心食品行业研究员简爱华表示,奶粉进药店在质量和价格上都没有优势,药店仅仅只是一个渠道,并没有解决当下国内消费者对国产婴幼儿奶粉源头安全的顾虑。
“相比于其他渠道,药店分布少,购买不方便,尤其是现在还只是部分药店在做,让本来没有在药店购买奶粉习惯的消费者望而却步。”陈连芳直言。
乳企持积极支持态度
一个没有优势的渠道却不断在各地开花,到底是什么力量在背后推动着呢?
“从政府的角度看,把奶粉销售渠道做得比较捷径,便于管理和监控,因为药店直接对接生产企业,可以缩小流通渠道,出发点是可以理解的。”乳业专家陈瑜分析。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成为医改重点,这被解读为药店靠高价药过日子的模式或将被打破。
陈瑜认为,药店未来依靠高价药获取高利润的模式会受到影响,虽然短期内卖奶粉还不能成为药店利润的主要支柱,但开拓一项经营渠道,增加一项产品销售,对于药店未来发展转型可能多一条“后路”。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先后采访了奶粉已进入药店销售的雅培、雀巢和多美滋三家外资品牌和国产品牌蒙牛的相关负责人,得到的回复都是,积极配合并支持有关部门发起的“奶粉进药店”活动。
“有人怀疑奶粉企业的积极性,但我个人认为,奶粉企业对于药店卖奶粉的积极性是真的。”宋亮表示,药店渠道对中国来说是个新生事物,有一个接受过程。对于“药店卖奶粉”不妨一看,药店的门槛一旦降低,将来药店会成为一个很好的渠道。
“责任如何承担”待解
“奶粉进药店是学习借鉴境外的做法,但不能只学习皮毛。”陈连芳表示。
在德国、英国等采用药店销售奶粉的和地区,奶粉本身作为一种特殊的福利产品,从生产加工到流通销售都纳入了医药体系,全程都按照药品的生产流通来监管。
陈连芳表示,国内缺乏这样的背景和基础,只是在销售终端要求药店以卖药模式卖奶粉,很难保证奶粉不出问题,这也是为什么作为销售渠道的药店要“独善其身”不参与其中的缘故。
“现在药店卖奶粉有一个难点是奶粉进药店的门槛比较高和药店本身受限太大。”宋亮说道。
继2012年2月1日正式实施的《北京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停规定》,要求新开药店“非药品区域”面积不得超过总面积的30%,已开办的药店也要逐步调整。随后广州、河南等地也陆续出台类似规定。
宋亮指出,若当地政府允许药店销售奶粉,并在“非药品区域”面积做出一定调整,同时“药店卖奶粉”也能通过医保卡来购买,药店能够成为奶粉销售的主流渠道。
对于“责任如何承担”的问题,宋亮向记者透露,品牌管理中心日后也许会向政府申请一个能分清责任、划好利益的标准,建立产品追溯体系,什么环节出问题、什么环节负责任,让消费者放心地到药店买奶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