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夏季的到来,天气越来越热,食品也越来越不好促藏,如果不按条件冷藏,食品会容易腐坏,变质,这又到了广大市民担心食品安全问题的时刻了,辽宁市为此展开了专项的整治。
为加强对全市食品销售环节冷藏食品是否按贮存条件进行销售的监管,我市从3月下旬开始进行专项整治,此活动将持续到年底。
为了搞好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了《2016年辽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冷藏食品贮存条件专项整治方案》。活动以食品批发商、校园及周边实体门店食品销售者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全年整治工作分为宣传阶段、自查阶段、巩固提高阶段和总结验收阶段。其中3月21日-4月15日为宣传阶段,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结合实际,要求销售冷藏食品的经营者(企业)必须配备冷藏设备,按照贮存条件销售冷藏食品。4月16日-6月15日为自查阶段。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结合落实主体责任标准检查等各类执法检查活动,重点加强对冷藏食品是否按照贮存条件销售的检查。6月16日-10月31日为巩固提高阶段。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充分考虑到夏秋季温度较高,常温贮存冷藏食品更易变质、更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况,加强全市商场超市、实体门店食品销售者、无实体门店食品销售者、食品批发商销售冷藏食品的整治,要以食品批发商、校园及周边实体门店食品销售者为重点。11月1日-12月31日为总结验收阶段。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总结冷藏食品贮存条件专项整治的成功经验,将其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整治过程中对于未按贮存条件销售冷藏食品者,将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严厉处罚,确保全市冷藏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