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简单地说就是向有关人士说明有关情况,使双方相互认识,通过符合礼仪的介绍可以使互不认识的人之间解除陌生和畏惧,建立必要的了解和信任。这其中的奥妙不在于介绍本身,而在于介绍过程中应当循礼行事。
为他人作介绍,就是介绍不相识的人相互认识,或是把一个人引见给其他人。为他人作介绍时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掌握介绍的顺序
介绍时要坚持受到特别尊重的一方有了解对方的优先权的原则,即介绍有先后顺序。在社交活动中,为他人作介绍的先后顺序大体上有六种,即:其一,把男士介绍给女士,即把男士引见给女士而不是相反。这是“女士优先”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最常见的一种方式。唯有在女士面对尊贵人物时,才允许有例外。其二,把晚辈介绍给长辈,即优先考虑被介绍人双方的年龄差异,通常适用于同性之间。其三,是将客人介绍给主人,它适用于来宾众多的场合,尤其是主人未必与客人个个相识的时候。其四,是把未婚者介绍给已婚者,它仅仅适用于对被介绍人非常知根知底的前提之下。要是拿不准,还是不要冒昧行事。其五,是把职位低者介绍给职位高者,它适用于比较正式的场合,特别适用于职业相同的人士之间。其六,是把个人介绍给团体,当新加入一个团体的人初次与该团体的其他成员见面时,负责人要是介绍他与众人一一相识太费时间,此刻往往会采取这种方式来避免麻烦。至于想认识每个成员的话,那么留待适当的时间相互作自我介绍好了。
以上几种方式,基本精神和共同特点是“尊者居后”,即应把身份、地位较为低的一方介绍给相对而言身份、地位较为尊贵的一方,以表示对尊者的敬重之意。在口头表达时,得体的作法是,先称呼受尊敬的一方,再将介绍者介绍出来。介绍的顺序已为国际所公认,颠倒和错乱顺序的后果是不会令人愉快的。
在社交场合,究竟应当采用哪种方式,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有时可能会遇到一些难于按常规处理的情况,如需要介绍两位地位不相上下的经理先生或是两位经理夫人相识。对前者,不能按照“把职位低者介绍给职位高者”的惯例行事,因为两位经理先生的职位高低难分伯仲。对后者,恐怕也不能按照“把晚辈介绍给长辈”的规矩去作,因为女士的年龄属于个人秘密,更何况没有一位女士愿意承认自己“显得老”的。在这种职位难分高下,年龄大小不便明说的情况下,只有采取“先温后火”,或“先亲后疏”的办法,才能“过关”.“先温后火”意即把脾气好的一方介绍给脾气欠佳的一方;先亲后疏,意即把与自己关系密切的一方介绍给自己较为生疏的一方。一般而言,脾气好的人,自己的熟人,总归好说话。而脾气欠佳的人、自己较为生疏的人,却喜欢挑礼,是不好得罪的。
还有一些时候,需要把一个人介绍给其他众多的在场者。此刻最好按照一定的次序,如顺时针方向或逆时针方向,自有至左或自左至右,依次进行。若没有地位非常尊贵的人在场,就不该破例,挑三拣四地“跳跃式”进行。那样做的话,弄不好会伤人的。
(二)明确介绍人的职责
为他人作介绍的介绍人,在不同场合由不同的人来担任。在公务活动中,公关人员是最适当的介绍人人选。若是接待贵宾,则介绍人应是本单位职位最高的人士。而在社交场合,例如参加舞会、出席宴会时,介绍个相识的来宾相互认识,是主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另外一些非正式场合,与被介绍人双方都相识的人也可以担任介绍人,介绍自己的朋友们相识。此外,如果想认识一个人,可主动要求另外一个与双方都比较熟悉的人来为引见人,根据礼节来讲,这是允许的。
介绍人为他人作介绍时,处于当事人之外,因此介绍前,必须充分考虑到被介绍人双方有无相识的必要或愿望,必要时,可询问被介绍人的意见,以防为他人作介绍时冷场。在为不同国籍人士作介绍时,宜先考虑两国之邦交。除此,作为介绍人要注意介绍时的陈述及介绍时的神态,这是介绍成功与否的主要因素。
介绍人的陈述,就是介绍人在为他人作介绍时应当说的话。介绍人陈述的时间宜短不宜长,内容宜简不宜繁。通常的作法是连姓带名加上尊称、敬语。较为正式的话,可以说:“尊敬的约翰·威尔逊先生,请允许我把杨华先生介绍给您。”比较随便一些的话,可以略去敬语与被介绍人的名字,如“张小姐,让我来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李先生。”或以手势辅助介绍,先指向一方,说“王先生”,再指向另一方,说“刘先生”.只有对于儿童,才可以称其名,而略去其姓。
为他人作介绍时,要避免给任何一方厚此薄彼的感觉。不可以对一方介绍得面面俱到,而对另一方介绍得简略至极。也不可以对被介绍的一方冠以“这是我的好朋友”,因为这似乎暗示另外一个人不是你的朋友,所以显得不友善,也不礼貌。要是介绍人能找出被介绍双方的某些共同点,会使初识的交谈更加顺利。必要时介绍人还可以说明被介绍者与自己的关系,便于新结识的人相互了解和信任。要是介绍人感到时间宽裕、气氛融洽,在为被介绍人作介绍时,除了介绍姓名、单位和所任职务外,还可以介绍双方的爱好、特长、个人学历、荣誉等,为双方提供交谈的机会。
介绍时的神态,主要涉及到介绍人在作介绍时的动作表情与被介绍人届时的所作所为两个方面。作为介绍人,在为他人作介绍时,态度要热情友好、认认真真,不要给人以敷衍了事或油腔滑调的感觉。作介绍时,介绍人应起立,行至被介绍人之间。在介绍一方时,应微笑着用自己的视线把另一方的注意力引导过来。手的正确姿态应是手指并拢,掌心向上,胳膊略向外伸,指向被介绍者。但绝对不要用手指去对被介绍者指指点点。
作为被介绍者,在被介绍给他人时,应表现出结识对方的诚意。一旦介绍人开始介绍,除贵宾与长者外,被介绍者一律应起立,并以正面面向对方,不能只看介绍人,还要目光柔和但又专心致志看着对方的眼睛。随着介绍人的介绍,向对方点头致意,或用一些感叹词来呼应他的介绍。待介绍完毕后,应热情和对方握手,并互问“你好”.如在“你好”之后再重复一遍对方的姓名或称谓,则不失为一种亲切而礼貌的反应。对于长者或有名望的人,重复对其带有敬意的称谓无疑会使对方感到很愉快,同时将对方名字重复一遍还可以加深记忆。至于讲话时的语气则要看想表达感情的程度而定,可以用兴奋的口吻,也可以用不在意的腔调,即使不喜欢甚至厌恶某人,也不应妨对他们彬彬有礼。但也不要对尊敬的人过于殷勤,如“久仰久仰!”“久闻大名,如雷贯耳,今日得见,幸甚幸甚”之类的客套话,最好还是免了。否则显得矫揉造作,缺少诚意。如果确实很高兴,可以说“很高兴认识你”.切记要注意自己的语气和腔调,它们往往比语句本身更能表明态度。
如果在会谈或宴会的进行中被介绍给他人,可不必起立,但仍应当面对对方,微笑着点头,或欠身致意。
无论从哪个角度讲,自己在介绍时的所作所为都直接关系到留在他人心目中的第一印象的好坏,因此必须慎重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