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产业国际上没有统一的定义和便准,从广义上讲,保健产业是由药品、保健、医疗器械和医院诊所共同构成的,解决公众健康需求的产业;从狭义讲,美国保罗·皮尔泽《财产第五波》的定义:保健产业,是指事前对健康人们(没有疾病缠身)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使他们更健康、健美,并延缓老化现象或防患疾病于未然。这一界定很好地解释了保健产品的特点和目标,并将保健产品与医药产业和医疗区别开来,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科学性。
2008年中国保健协会与中央党校共同高了一个课题即《中国保健产业发展战略体制和政策研究》,对保健产业即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和保健服务三大行业进行了详细的论述。
中国养生保健和“药食同源”历史源远流长,但作为一种产业的出现是改革开放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这个产业在发展过程中,跌宕起伏,走过了不平凡的道路。为了加强保健食品的管理,1995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确立了保健食品的法律地位。在以后的十年中《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保健食品通用标准》、《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等规范文件相继出台,使保健食品的准入、生产、管理等各环节得到了规范。截至2008年我国已审批保健食品9613个,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600余家,年产值1000多亿。其发展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发萌动期。我国的保健产业作为一种产业出现起步较晚,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改革开放后,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由解决温饱转变为追求高品质的生活质量,为我国保健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但是的保健品主要是以抗疲劳的人参补品类、蜂王浆、太阳神口服液、哇哈哈儿童营养液、昂立一号、振华851等产品,掀起了保健品的消费浪潮,保健视频市场营业额达20亿元左右。保健产业发展初期表现出无限活力,这一方面说明,改革开放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更加注意健康,保健市场商机无限,另一方面由于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知识的缺乏,广告这一宣传显示产生了极大效应。
第二阶段:高速发展期。90年代初,中国保健产业进入了第一个高速发展阶段。这一时期具有代表性的产品和商家有“中华鳖精”、“脑黄金”、“红桃K集团”、“三株口服液”等。全国保健食品的生产厂家从几十家增至300忆以上,短短2-3年间,生产企业增加30倍,年销售额增长10倍多。
20世纪90年代前后,保健用品和保健服务行业逐步兴起,市场上出现各种健身器材,很受群众的欢迎。同时,现代休闲保健逐步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使行业服务内容、经营理念发生了空前的变化,形成了提供沐浴、餐饮、住宿、休闲、娱乐、保健、养生等服务项目于一体的多功能服务项目。
第三阶段:盘整期。1995-1998,随着《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办法》相继颁布,保健食品首次获得法律地位,国家对保健食品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产业结构重新调整。超长快速发展,难免鱼龙混杂,1995年下半年,卫生部对212种口服液进行抽查,合格率仅为30%,公众为之震惊,人们对保健产业诚信度产生强烈质疑,保健市场随即滑入低谷。保健企业由3000多家,下滑到仅剩1000多家,产值规模也降至100多亿,其中60%是中小企业。
这一阶段,国家队保健产品开始实行规范化管理,保健食品行业显示出前所未有的虚弱,关键问题是产品质量和社会责任问题。企业应该树立牢固的社会责任意识,自觉将社会责任纳入经营战略,遵守国家法律和国际通行的商业习惯,完善经营模式,追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才是企业的根本出路。
第四阶段:新发展期。1998开始,保健企业走出低迷,又进入一个新一轮高速发展期。国家有关部门政策日臻完善,逐步淘汰那些技术含量低,质量差,市场营销手段缺乏的企业。从1998年开始,保健企业逐步走出低谷。到了2000年保健生产企业恢复到3000家,产值超过500亿。企业的数量和年产值都达到历史最高点。
政府从90年代末对保健品市场进行了清理整顿,据不全统计,2003年保健产品的销售额突破300亿大关。加入WTO后,外资保健品巨头进入我国。安利、保洁、美国健康联盟、杜邦等一批跨国公司在中国设厂或推销产品,近五年,洋品牌每年递增12%.据美国NPD市场调查公司统计,100个购买保健品人当中,15个人购买洋保健品,这个数字还在增加。目前已有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等国的20多个跨国保健企业与中国保健协会进行接触,并有400多种产品打入中国市场,销量每年以10%的速度递增,发展十分迅速。
国际经验表明,保健产业的发展,离不开不断创新、离不开管理规范、标准清晰、竞争有序的市场。任何一个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来自研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诚信经营、品牌推广等。保健产品的质量、功效、品牌、服务是制胜法宝。
经过20多年的历程,群众对保健产品的消费心理和行为逐渐趋势向理性化。消费者更加重视保健产品的安全性、功效性。包治百病的保健产品不在被人们所迷信,消费心理和消费行为趋向理性化,群众维权意识越来越高。随着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国家监管越来越严格。《食品安全法》第51条规定:“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食品实行严格监管”.具体的监督管理条例正在制订过程中。未来保健产品市场逐步扩大的同时,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竞争既有国内企业和国外企业的竞争,也有相同功能类型的保健产品的竞争。总的发展趋势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保健意识的增强,保健品的需求不断增加。科学技术的发展为保健产品满足不同人群多样化需求提供了保证。有关资料表明,欧美国家的消费者平均用于保健品的花费占总支出2%以上,而中国只占0.07%.中国人的保健产品的消费平均每年31元,是美国的1/17,日本的1/12.中国保健产品的市场潜力巨大。近20年来,美国的保健品销量增长了36倍,日本增长了32倍,欧共体各国每年以17%的速度增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保健品消费支出的增长速度远远高出发达国家平均13%的增长率,保健产业将成为我国经济新增长点和战略产业。据有关部门研究预测,由于居民消费结构中,保健消费的增长快于其他消费的增长速度,对保健业市场的需求将快速增长。陈竺部长曾在2007年“中国国际医药交易会暨医院与医药企业峰会”上指出:“我国健康产业(包括保健产业、医药产业及与健康相关的产业)仅占中国国民生产总值的4%-5%,低于许多发展中国家。而在发达国家,这一比例普遍超过15%,健康产业成为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巨大动力”.保健产品2007年生产总值粗略匡算在5000亿元左右,保健产业总产值张当年GDP比例2%左右。如果从2%上升到15%,年经济增长速度在2020之前平均每年保持9%的速度,保健产业生产总值在2010年、2015年和2020年将分别达到9600亿、24800亿和57200亿的规模,保健产业生产总值的年平均增长速度将达到20%以上,发展空间巨大。
第二、 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印发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0)》是我国卫生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关系到国民切身利益和千家万户的幸福。《意见》和《实施方案》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着力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国家发展保健产业有利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目标的实现,保健产业的发展将大大节约整个社会的医疗费用和成本。从成本上将,保健支出为1时,小病就要花费3,而大病就要花费7,而抢救费则是保健费用的百倍千倍。因此,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从全局上统筹医疗和保健两个方面。保健内容广泛,包括国民的健康教育、健康知识的普及、健康促进、国民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以及科学服用保健产品等。落实《意见》和《方案》也将促进保健产业的发展。
第三、 传统养生理论为基础的保健产品市场份额将会明显增长。早在5000多年前的甲骨文中已有“养生”的记载,经历代养生保健专家的不断补充和完善,形成了独特的理论和实践方法。中医理论、食疗理论和传统的养生理论源远流长,是我国优秀文化遗产中的璀璨明珠,是我国发展保健产业得天独厚的优势。我国自古就有“药食同源”的文化,经数千年的时间,积累了一大批药食两用以及专门用于保健、养生、养颜、强身的药食品种和单方、验方。在配伍、炮制、加工、萃取等方面取得了大量科研成果。传统的养生文化和中医药文化是我国保健产品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近年来,随着政府有关部门对养生文化、中“治未病”等有关知识的普及,中国的养生文化被越来越多的人认同和接受,更加深入人心。同时,在东南亚地区,包括日本、韩国、泰国、新加坡等国都有非常高的认同感,为保健产品市场的扩大提供了很大的空间。用现代科学和传统的养生理论研究,挖掘新资源、新原料、新方法、新工艺。开放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保健产品是中国保健品企业发展之路。另一方面,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外大众喜欢使用的营养补充剂、强化食品、富营养食品业也将得到快速发展速度。
第四、 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质,建立自己的企业发展模式。多年来,保健企业对营销模式的依赖性很大,社会上出现了多种营销模式。营销能力强弱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但是,随着《食品安全阀》和《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实施,政府管制更加严格,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按照WTO的原则保健市场进一步开放、消费者消费心理进一步成熟、新闻舆论更多地介入等因素,单靠营销模式“打天下”的时代已经过去。科学技术、资本、资源、人才等要素将成为保健产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企业间的竞争由以营销模式为主的竞争逐步转变为产品质量、品牌、营销模式的综合竞争,品牌在市场竞争的引导作用日益凸显。成功的品牌不是靠口号、广告建起来的,质量是品牌的前提。在信息经济时代,品牌是生产者和消费者进行沟通的第一符号,品牌可以提供购买的理由、产生溢价、增加通路、提高延伸力。要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唯一的办法就是拥有占有市场主导地位的品牌,因此,提高产品的质量是思想品牌战略的关键。当前保健企业存在的普遍问题研发能力不足,因此,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相结合,积聚优势资源,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廉、人廉我转(开放新产品)”.不断加大科研投入,努力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以质量营造品牌,以品牌开拓市场。企业间的竞争模式的转变,将导致产业结果和产品结果调整的加速和产业增长方式的转变,促进保健产业持续、健康、科学、快速的发展。
第五、 产品功能定位更加清晰、市场细分更加明确。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消费者消费行为的成熟,市场对保健产品的需求更加多样化,那些功能定位更加清新的产品,将越来越受欢迎。不同年龄组的人群对养生、发育和健身需求很大的区别。如老年人补钙和儿童补钙有很大的不同,不仅功能因子方面需求存在差别,在口味、剂型、用量、食用形式都有很大差别。保健企业必须明确自己的市场定位,根据不同的需求,开发更多的产品,满足不同人群多样化的需求。
第六、 保健用品和保健服务业将快速发展。从保健食品到保健用品和保健服务业,保健产业的内容越来越丰富,保健用品行业门类越来越多,市场影响力日渐增强,2007年保健用品行业年产值达到800多亿元,其中保健器械生产企业1700多家,年产值250多亿元;特殊用途化妆品行业发展迅速,年产值突破150亿元;保健功能纺织品市场销售总额达400亿元,预计2010年将达到800亿元。在中国,保健服务业异常活跃,据不完全统计,大大小小的保健服务企业有140多万家,年产值2000多亿。按照这样的速度发展,每年保健服务业生产总值增加的部分,会调高第三产业的比例提高3.9个百分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让经济更多的依靠消费来拉动是中国经济发展多年的目标。
中国保健产业存在很多的问题和困难。第一,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居民生活习惯中存在重医疗,轻保健的意识。与一些保健产业成熟的国家相比,企业资产和销售规模较小。产品老化,产品及功能雷同,适用人群类似,新产品缺乏,低水平重复,缺乏技术资金投入,造成企业恶性竞争。少数企业,以该鸟早死,粗制滥造,夸大宣传,违规经营,被政府通报和媒体曝光,使消费者心理受到创伤,产生“信任危机”,给保健企业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第二,法律法规缺失,监督主体缺位。我国保健食品法律法规相对健全,截止2007年底,先后出台120部规章,分别由五个部委局执法。存在的问题是法律法规标准不同意,导致执行艰难,多头管理,造成部门间权力失衡,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新的《食品安全法》出台有望解决上述问题。保健用品、保健服务产业,缺乏应有的法律地位。法律法规缺失、监督缺位的现象比较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积极性和消费者购买的积极性,导致投机分子有空可钻,严重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公信力;
第三,与国外和国内其他企业相比,保健产业发展得到的政策支持较少,竞争上处于不平等的境地。国家对于不同类型的国有企业有一系列的扶持政策,这些政策涉及税收、土地、信贷、贴息、各部委的有关配套支持资金等等。但是,国内保健产业领域,绝大部分是民营企业,基本上享受不到这些优惠的政策,处于不平等竞争地位;
所以,对于发展保健产业,张会长有着自己的见解。
第一, 由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保健产业发展战略,把保健产业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并纳入国家行业统计目录。这样可以及时向社会各界和投资主体传递保健产业的发展方向、总体策略、基本思路,规范各类投资,调控市场准入,避免低水平重复。通过统计,为国家管理部门、研究部门、企业提供决策所需数据等信息,保证保健产业科学有序的发展。
第二, 技术、税收、金融政策上给予了支持。把保健产业列入国家技术支持范围,在产品试制、传统保健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专利快递申请和认证等方面给予支持;在研发费用上给予支持,鼓励企业提高研发能力,增强产品的核心技术,促进技术创新。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的有关税收政策,对新技术、新产品实行研究开发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大量容纳就业的个体、微型、中小型保健服务企业实行低档所得税率。保健产业适于风险投资进入,应当有相应的政策,发展和引进风险投资,鼓励风险投资投入保健产业领域。估计保健产业在A股市场,特别是创业板市场上市融资,建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
第三, 完善促进保健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尽快出台《保健器械管理办法》,明确业务主管部门、监督主体及市场准入等事项;出台保健服务管理办法,规范保健服务业,确保保健服务业健康发展。
第四, 发挥行业协会在促进和规范保健产业健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一是加强行业自律;二是国家授权或委托行业协会参与基础标准、质量技术指标、标准测定方法和协会标准的制定,推动行业和国家标准的出台;三是政府委托行业协会进行行业统计、分析、发布行业信息,供政府制定产业政策、发展战略提供参考;四是政府对于某些监督权力委托行业协会来进行,保证依法监督责任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