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只要人们一提到凉茶基本上都会想到王老吉和加多宝,论口味,可能说不出两个品牌有多大区别,问起熟悉的原因,却有不少消费者说是因为总听说他们在打官司。
加多宝公司与广药集团、王老吉大健康公司之间存在多起关联诉讼,涉及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等多个诉由,争议标的总金额已经超过三十亿元。而红罐包装装潢权益归属之争,是双方争议的系列案件中的核心诉讼,也是目前唯一进入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程序的案件。今天上午九点,最高人民法院将开庭二审红罐之争。
自2012年7月6日开始,双方互告,最高法指定广东省高院一并受理。到2014年12月19日,广东省高院一审判决加多宝败诉,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5亿元及合理支出26万多元,再到加多宝不服,一直将官司打到最高法院,双方争的到底是什么?红罐包装装潢背后到底有多大的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组成五人合议庭审理加多宝与王老吉的红罐之争,知识产权庭庭长宋晓明担任审判长,合议庭成员包括副庭长金克胜、以及法官夏君丽、钱小红、佟姝。加多宝公司将与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广州医药集团,在最高法院中区二层中法庭,为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归属问题展开论战。
加多宝集团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这个案子牵涉这个红罐装潢由哪个企业继续使用的问题。
王老吉代理律师史玉生:谁拥有这个知识产权,那么就可能形成在市场推广和经营方面的优势。
广东高院一审认为,由于本案包装装潢中的“王老吉”三个字是最吸引相关公众注意之处,且已经与红罐凉茶包装装潢的其他组成部分紧密结合在一起,所以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相关公众并不会刻意区分法律意义上的商标权与特有包装装潢权,而是认为涉案知名商品与广药集团存在密切联系,相应的特有包装装潢权应由广药集团享有。王老吉公司代理律师史玉生分析:
史玉生:我记得那个一审是03年,佛山中院的一审判决,后来是经过广州高院的二审,那个案件里面核心的观点是知名商品是什么,那个判决里面已经明确讲明知名商品是王老吉凉茶,而不是加多宝定义的红罐凉茶,或者是由加多宝生产的,使用王氏配方的恰恰那个判决是能够支持我们在广东高院装潢案判决中的证据。
今日二审加多宝王老吉红罐案 红罐之争,亦是商业价值之争
此番加多宝公司上诉,强调,涉案知名商品应为加多宝公司生产的、使用王泽邦后人秘方的红色罐装凉茶,相应的特有包装装潢从创意、设计到实际使用、产品推广,均由加多宝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完成,加多宝公司应为当然的权利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均存在严重错误。请求最高法院撤销两案的一审判决,支持加多宝公司的诉讼请求。
加多宝集团法律顾问姚岚:这个产品从诞生之日起就一直是加多宝公司在生产,这个商品的所有人一直是加多宝公司,只不过是在这个过程中,曾经用过别人的商标,后来又改用了自己的商标,仅仅是商标的变化,并不因为商标的变化就改变商品的属性。
最高人民法院将要求双方围绕哪些焦点提交证据,进行辩论?王老吉能否终审胜诉,亦或加多宝二审翻身,我们会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