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粮集团党委统一部署,11月16日下午,安粮实业党支部在18楼会议室召开“以案为鉴、明纪促改”专题警示教育动员暨学习讨论会,支部41名党员、积极分子参加会议。
会上宣读了省纪委监委关于给予陈焱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通知决定,传达了集团党委关于开展“以案为鉴、明纪促改”专题警示教育实施方案,学习了范阳书记在国贸集团“以案为鉴、明纪促改”专题警示教育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安粮集团党委书记曹训立同志在集团动员会上的讲话要求。
与会党员认真听取了各项通知及讲话精神,对照陈案,并结合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对照检查和学习讨论,表示坚决拥护省纪委监委对陈焱华的处分决定,认为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警示教育非常有必要,每位党员都要认真开展自我排查,强化纪律和法制意识,慎独慎微慎初,拒腐防变,严守纪律红线,坚决贯彻执行集团党委专题警示教育实施方案及范阳书记的讲话精神和要求。
随后党群办又带领大家学习了《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中共安徽省国资委党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开展向黄群、宋月才、姜开斌、王继才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以及国贸集团党委书记范阳同志在安粮干部大会上的讲话。
此次动员会和学习讨论,支部要求全体党员,一、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省纪委监委的处分决定,对照陈案,剖析原因,查摆问题,尽快肃清负面影响;二、对照集团专题警示教育实施方案安排好学习测试等十项具体工作;三、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及党员活动日持续深入开展对《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以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案教育党员职工,守纪律、讲规矩,廉洁从业,合规经营;四、专题警示教育要做到全覆盖,实业各驻外机构、子分公司要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加强纪律检查工作,加强执纪督促力度。“以案为鉴,明纪促改”,全力修复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