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搜索关键字

湖南进一步细化小作坊不得从事的规定

食品饮料代理网 食品安全 2016/11/30

食品加工小作坊的食品安全是非常重要的,而且也是需要重新整治的。最近了解到,湖南省将进一步细化小作坊不得从事的规定,是为了加强食品安全。昨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三次审议稿增加了食品小作坊不得从事的有关禁止性行为的规定和处罚。

结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三次审议稿明确了食品小作坊禁止从事的12类行为: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使用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使用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生产加工食品;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生产加工食品;以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或者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或者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接受食品生产企业和其他食品小作坊的委托生产加工或者分装食品;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同时,三次审议稿进一步细化了违反上述规定的法律责任。拟规定,食品小作坊从事禁止的违法行为或者生产加工禁止的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的产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如侵权请联系删除()。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对该项目感兴趣 免费咨询
  • 您的姓名:
  • 联系电话:
  • 联系微信:
  • 回访时间:
  • 代理区域:

隐私权相关政策

更多资讯

点击或长按关注

上一篇:2017年特别推荐参加的糖酒会 下一篇:这绝对是黑暗料理!

相关资讯

相关产品

招商企业

商机快递

好妞妞食品饮料招商网

好妞妞,招商牛! 找产品、招代理,有我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