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搜索关键字

网售食品需备案信息 否则或面临20万元罚款

食品饮料代理网 行业动态 2016/2/6

日前,食药监局根据新《食品安全法》起草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民意。草案比现行条例增加了136条内容,首次明确了网售食品的抽检标准,要求网络食品交易平台需备案IP地址、IP审查许可证明、网址等信息,未按要求公开入网商户信息的,或面临20万元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草案还提出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员制度。由省级以上食药监部门建立专职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对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操作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实施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市县级的食药监部门也将有新的任务。草案提出,市县级的食药监部门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

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征信系统也纳入了此次草案。建立健全信用记录负面信息披露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食品安全信用评价结果与行业准入、融资信贷、证券发行等信用体系相衔接,食药监局表示,希望借此对食品安全失信行为起到制约作用,以督促食品经营者自律。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如侵权请联系删除()。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对该项目感兴趣 免费咨询
  • 您的姓名:
  • 联系电话:
  • 联系微信:
  • 回访时间:
  • 代理区域:

隐私权相关政策

更多资讯

点击或长按关注

上一篇:2015年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汇总 下一篇:社旗县大冯营镇多举措施保障食品安全

相关资讯

相关产品

招商企业

商机快递

好妞妞食品饮料招商网

好妞妞,招商牛! 找产品、招代理,有我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