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价7元的酸奶,只卖3块多一瓶,原价50多元一箱的牛奶,只要一半的价格。现在这样的售卖临过期酸奶的小摊在包头的街上随处可见,尤其出现在各大高校和人流量较大的市场附近。而正是因为价格上的吸引力,这样的临过期商品也受到越来越多市民的青睐。不过,市消协的专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时要仔细留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免买到过期的商品。
◆价位便宜受到市民追捧
记者走访多家临期酸奶售卖点,一位正在挑选的消费者说,“家人都喜欢喝酸奶,这里的酸奶价格相对便宜,所以经常从这里购买。”
在包头师范学院上学的小王也告诉记者,“我们宿舍里的同学都是这里的常客,临过期酸奶价钱比超市里的要便宜,而且还有一个星期才到保质期,买回去没几天就都喝完了,我觉得也没什么问题,特别划算。”
一位卖临过期酸奶的零售商表示,“这些酸奶都是来自正规厂家,虽然保质期快到了,可是质量还是有保障的。像我们在学校旁边的这些摊点,平时主要是学生买的比较多,即使是在假期,学生虽然少了,但还是有很多市民来购买,所以生意一直不错。”
◆临过期酸奶多被捆绑销售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一些超市的货架上,一些果粒酸奶和原味酸奶用胶带纸捆绑在一起出售,并且打出“买三赠一”“买六赠一”等醒目标签。但是细心的消费者会发现,这些被捆绑销售的酸奶赠品很多都是临近保质期。
某超市一位销售人员表示,“因牛奶、酸奶等乳制品保质期较短,用捆绑搭售的方式处理即将过期的食品,是为了避免食品过期造成的浪费。这样既可减少厂家损失,还可使广大消费者得到实惠。”
然而,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销售人员往往不会主动告诉顾客这是快过期的食品。对于这一点,一家超市工作人员坦言,“如果明示快过期,就意味着不能卖了,而且几乎所有超市都是这样搞捆绑销售的,也没有一个超市向消费者作出醒目的提示。其实,即使不说明这点,顾客一般也都会明白这是即将过期的食品,而那些愿意购买的顾客,也会在保质期之前立即食用,应该不会等到过期变质。”
◆购买时细看生产日期保质期
事实上,早在2007年,国家工商总局就出台了《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指出食品销售者应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但这项规定只是一种指导性规定,并没有强制性,是否有明显的提醒是商家自愿的行为。记者在采访中也注意到,有些摊点并没有作出相应的提示,而一部分消费者在购买时,也并没有特别留意产品的保质期。
市消协副秘书长张鹏云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时,要特别注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而且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购买临界食品的数量,不能只贪图便宜而购买太多。而对捆绑销售的赠品,她表示,根据消法规定,赠品也要求保证质量,经营者要承担三包责任,如果赠品给消费者带来人身伤害,经营者也要依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