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食品安全对于我们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深入的解决,才能更好的保护好人们的饮食安全。国务院食安办日前发出通知,决定对各地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以深入了解掌握各地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经验和成效;督促指导各地查找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扎实推进并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完善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全链条监管,努力形成全方位、全环节、全覆盖的农村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属地管理责任,构建农村食品安全共治格局。
国务院食安办会同公安部、农业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成联合督查组,于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专项督查工作。各地应在督查组开展督查前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进行自查,全面梳理总结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落实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以及进一步完善工作的意见建议,形成书面自查报告。
督查工作采取督查组直接督查与相关省(区、市)交叉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督查组直接督查由国务院食安办、公安部、农业部、工商总局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五个部门的部级领导分别带队,相关司局领导和处级干部任组员,每组赴两个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重点省(区、市)督查。交叉督查由其余省(区、市)食安办组织实施,近开展跨地区交叉督查。督查采取查阅文件档案、现场检查、随机走访等形式。督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部署进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清源”行动落实、农村食品安全“净流”行动落实、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落实、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利剑”行动落实、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全过程监管、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农村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构建和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创新举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