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几天是元旦了,为了能够更好的保证人们的食品安全问题,需要进一步的加强管理。而浙江省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推进全省食品药品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近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出台了《浙江省食品药品严重失信者名单管理办法》,强化对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全面履行质量安全责任。
根据《浙江省食品药品严重失信者名单管理办法》,被列入“黑名单”的严重失信者将面临以下惩戒措施:
一是被重点监管,增加检查频次,增加产品监督抽检批次,对不合格记录的产品定期跟踪检查;
二是责令定期报送食品药品安全自查报告或者第三方评价报告;
三是依法限制其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同时,食药监管部门将把“黑名单”信息通过“信用浙江”网等渠道推送给相关政府部门,由各相关部门对失信主体联合采取限制金融机构融资授信、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限制担任相关职务等惩戒措施,切实落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