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节将至,昨天,河南省纪委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坚决刹住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不正之风。违反规定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实际上,今年8月1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http://www.ccdi.gov.cn)开通公款送月饼等四风问题举报窗。老百姓轻点鼠标,能实名举报公款送月饼问题。北京等地也发布月饼禁令,公款送月饼将点名曝光。
省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河南的月饼禁令规定比较详细,有针对性。他说,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等节礼。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畅通信访渠道,强化执纪监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公款购买、赠送、收受月饼等节礼的顶风违纪行为,严查不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的单位和个人,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省纪委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驰而不息地纠正四风,以优良党风带政风促民风。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坚决做到不以任何名义收受月饼等节礼,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移风易俗、厉行节约,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给广大干部群众树好标杆,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禁止公款送月饼等节礼,往年也曾有类似规定。昨天,大河报记者从省会多家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获悉,今年不少单位已经主动下发通知或文件,要求禁止公款赠送月饼等节礼。还有的单位除了禁止职工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外,还做出更细化的规定:禁止职工将任何月饼带入和带出办公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