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依据《辽宁省小餐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以及《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辽宁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的公告》精神,大连市正式启动小餐饮许可工作。近日,西岗区经审查合格,发出了张《辽宁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
据了解,小餐饮是指有固定经营门店,从业人员少、条件简单,提供餐饮服务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等食品经营者。以往由于其生产经营条件简单、质量安全控制水平低,多数不能符合食品经营许可的条件和标准,无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食品安全问题较为突出。针对上述情况,依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我省出台了《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对小餐饮实行许可管理制度,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有条件的放宽了许可条件,降低了准入门槛,同时,对于在经营活动中不符合《条例》规定的,按照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阶梯性设置了处罚条款,督促小餐饮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条例》的实施,使得以往无证经营的小餐饮在具备满足食品安全基本条件的情况下能够持证合法经营,进一步发挥了小餐饮方便人民群众饮食生活,扩大业和促进创业的积极作用。下一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依据《条例》以及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工作要求,依法加强小餐饮经营许可及监管工作,全力保障广大市民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