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永康,有一对夫妻,从2013年7月起在古山镇某菜场开卤味店,为了改善肉制品色泽提高销量,他们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卖出去了1万多斤。26日,记者从永康市公安局获悉,目前,这对夫妻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张某和盛某都是江西上饶人。
2010年元旦过后,张某和妻子盛某从江西老家来到永康并在古山镇某菜场开起了卤味店。
张某夫妻俩刚开始烧制猪头肉的时候,烧出来的猪头肉颜色偏暗,卖相不好。后来,张某得知在烧猪头肉的时候,往锅里添加叫“日落黄”的色素能改善色泽。
明知将“日落黄”添加到生鲜肉类食品中食用后对人体有害,可张某夫妻俩依然非法使用添加剂。
在证据面前,张某夫妻俩如实交代了从去年7月份起往烧制的猪头肉中非法添加“日落黄”的犯罪事实。在这一年多时间里,张某夫妻俩共卖出猪头肉销售额达到75000元。
目前,张某和盛某因涉嫌非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据悉,这是永康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自7月30日成立以来破获的首例食品犯罪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