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特大“地沟油”案中,东海质量技术监督局原食品生产监管科科长刘某和原稽查大队副大队长陈某,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两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
这些年,我国食品安全的“耗子”为何总是肆无忌惮?原因之一是食品安全监管的“懒猫”不少。现在,依法打击食品安全渎职犯罪,是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不作为、失职和渎职行为“露出了法律的钢牙”,让“懒猫”再也混不下去了。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的生命健康,人们更希望进一步增强打击危害食品安全渎职犯罪的力度和效果。一是要设法做到“事前预防”,建立对食品安全监管者的监管制度和网络,主动及时查办食品安全渎职犯罪案件,不能都搞到出了“特大”了才动手。二是,渎职犯罪不能只针对个人,也要考虑面对管理单位。如果司法解释明确将单位列入食品监管渎职罪的犯罪主体,将更利于打击食品监管渎职犯罪,有效实现刑法预防犯罪的功能。三是,面对食品安全保护中相关部门监管不力、监管人员失职渎职问题,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抓好案件办理的跨区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