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主持召开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委员长会议
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4月20日至24日在京举行
北京4月10日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委员长会议10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4月20日至24日在北京举行。
张德江委员长主持会议。
委员长会议建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继续审议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广告法修订草案、安全法草案、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审议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证券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种子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药品管理法等26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审议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亚无核武器区条约〉议定书》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有关任免案等。
委员长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工作计划。
委员长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安排意见等作了汇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副秘书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和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人分别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议程作了汇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王胜俊、陈昌智、严隽琪、沈跃跃、张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张宝文、陈竺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