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往往会成为工作的重心,临近“双节”,山东省将乳制品、白酒、规模以上肉制品生产企业以及济南市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全部纳入食责险试点范围,实行统一保险条款和基准费率,同时将充分发挥保险费率的价格杠杆作用,区别生产企业不同情况,采取浮动费率机制。据了解,自2015年8月开始、为期2年的该项试点工作由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山东省金融办和山东保监局联合部署。
山东保监局局长孙建宁向记者介绍,食品(保健食品)安全主要涉及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等三个环节。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多发致使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忧虑不断增加。应该说,食品安全关系着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是民生的基础和最为重要的保障,治理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政府迫在眉睫的重要工作。此次试点工作之所以选择在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领域实行责任保险制度,主要期望如下社会效应:一是确保食品安全事故中受害方能够得到经济赔偿,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可以发挥保险费率经济杠杆作用和事前第三方安全监督作用,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可以在消费者中提高山东食品企业的信用和信誉,促进食品企业的生产发展;四是有助于减轻政府事故善后的财政压力。总之,利用市场化的风险补偿机制替代单一行政补偿,可妥善处置食品突发事件,有效缓解和减少矛盾纠纷,打破“企业违法,群众受害,政府埋单”的困局。
新《食品安全法》下月实施
记者了解到,为推动此次食责险试点顺利进行,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山东省金融办和山东保监局联合发布了《山东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进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的显着特点是对微观层面更加关注,相关条文更接地气,具有较强操作性。
比如,设计了较为广泛的承保范围。将肉制品、食用油、酒类、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液态奶、软饮料、糕点、地方特色食品等生产经营企业及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入网食品经营单位都纳入试点范围。凡被保险人生产的食品、保健食品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食品安全问题,导致的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均由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承担。根据食品安全工作和生产企业需求,还将逐步开发食品召回等保险品种。
强化保险服务。《方案》要求承保公司研究细化服务方案,适时回访参保企业,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机构的专家帮助参保企业开展风险研究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加强风险控制和防灾防损。对于保险范围内的保险事件,主动迅速核定赔款,及时履行保险赔偿责任。同时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定期组织投保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升企业主体责任履行能力。
孙建宁还表示,“在试点中不断探讨完善的食品安全风险定价机制和激励机制,能促进参保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从国际上看,经济发达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通常也是引入商业保险的手段,推动形成政府、企业、保险机构和社会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社会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