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下午,在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即将正式施行之际,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福新东路16号十五楼会议室召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宣传月启动仪式,呼吁社会各界关注10月1日新施行的《食品安全法》,并拟通过开展为期1个月的新《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掀起福州市食品经营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学习新法律、新标准的高潮,扩大新《食品安全法》的社会影响力,提升社会知晓度。
在宣传月启动仪式上,市食安办主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蔡福勇发表了致辞,向社会各界介绍了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
首先是,市场准入关口更严。只有严把企业的“出口”,老百姓才能放心地“入口”。针对婴儿乳粉的配方过多、过滥现象,新法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药监部门注册。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保证食品安全。针对保健品市场乱象,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一致,应当载明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信息,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针对食品添加剂乱用、滥用现象,规定: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备相应的场所、生产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针对转基因食品,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针对新出现的网络食品安全问题,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针对农药管理问题,规定: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规定的农作物。针对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规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人员,或者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等。
其次是,监管制度更加科学。增设信用记录制度,规定:县级以上食药监部门,应当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布并实时更新;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通报投资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有关的金融机构。增设责任约谈制度,规定:食品生产者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的,监管部门可对其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监管部门未及时消除的,本级政府可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等。增设生产经营者自查制度,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定期自查食品安全状况,发现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实现食品安全可全程追溯,规定: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等。
第三是,法律责任更加严厉。一是坚持先刑事、后行政原则。对违法行为的查处,首先要求行政执法部门判断违法行为是不是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构成犯罪,直接由公安部门进行侦查,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不构成刑事犯罪,才由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二是增加行政拘留和治安管理处罚。对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经营病死畜禽、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对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拒绝、阻挠、干涉有关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处理、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三是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提高财产罚数额,增加资格罚。对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增加了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累计三次有违法行为,由监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的内容。四是强化民事责任追究。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等。
同时,他指出食品安全治理工作,需要企业守法诚信,需要监管部门依法履职,更需要社会各界一致关注,形成协同共管、社会共治的局面。
生产经营企业而言:要增强社会责任感,诚信经营。“食”字下面是“良”字,人无良心不为食。食品生产经营必须是个良心活,一旦社会责任感缺失,你生产的“毒豆芽”害了他人,他推销的“地沟油”也有可能伤到你,会导致害人害己的“恶性循环”。作为食品安全的责任人,广大生产经营者要熟悉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的各项要求,建立保证质量安全的内控、溯源、召回等制度,严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让老百姓安心消费、放心饮食,这既是责无旁贷的法律义务,也是履行社会责任、赢得社会尊重的重要途径,更是企业做大做强、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
监管执法部门而言:要秉持法律这一准绳,用好法治这个手段。市场监管局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力量,将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准确理解、全面掌握新法的各项规定,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将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日常检查和抽检监测,对那些利欲熏心、挑战道德和良知底线的不法分子,予以严惩重处;将发挥整体合力,注重部门联动,强化食品从生产到流通,再到消费全链条监管的无缝衔接,切实把好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
社会各界而言:食品安全关系人人,也需要人人关心。我们希望通过宣传月活动,呼吁社会各界成为食品安全法治的崇尚者、遵守者和捍卫者。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按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技术等服务,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违反本法规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进行社会监督。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有关食品安全的宣传报道应当真实、公正。
此次新《食品安全法》宣传月启动仪式现场,还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进口食品的中文标识、不合格食品的召回、消费者权益保护、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等方面的新规接受了记者提问;组织到场媒体记者,部分食品生产、流通经营者、餐饮服务提供者代表,市食安办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以及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工作分管领导和负责人观看了新《食品安全法》知识宣传短片;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代表签署了《食品安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