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食品安全问题不断地持续,现在对食品安全很多人已经是不知所措了,很多人对自己的安全都担心。只有先保证人们的安全和利益才是解决问题的首要事情,所以朔州针对这一问题现在已经正式实施了食品安全责任白贤制度,是为了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12月8日,记者从市食品安全委员办公室处了解到,由该办公室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朔州办事处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朔州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朔食安委办〔2015〕22号),对在全市范围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原则、范围、任务、步骤及要求做出了具体安排。该文件印发,标志着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实施。
《实施方案》的出台,与年初中央颁布的一号文件精神相契合,也是朔州市政府部门贯彻落实保险业“省十条”、“市十条”的具体举措。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在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食品安全问题上,要“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通过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有利于发挥保险的风险管理和经济补偿功能,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救助水平,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责任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要通过开展试点工作,推动建立政府、保险机构、企业、消费者多方参与、互动共赢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要建立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牵头,企业积极参与、保险机构实施运行、消费者主动监督的工作机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强政策支持,鼓励和引导企业参保;食品经营企业要积极主动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险机构要切实做好承保、理赔及宣传等工作;消费者要主动监督食品经营企业投保情况。
同时,《实施方案》对政府部门、试点参保企业、保险机构的任务分工进行明确,提出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要确定1~2个重点领域或环节先行开展试点,每县(区)试点企业数量不少于10家。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局牵头市保险行业协会,通过综合评比的方式,确定2家综合实力强、积极性高的保险机构作为试点期间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独立承保公司。同时,明确了鼓励和引导试点单位投保的具体措施,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采取行政指导、召开推进会、挂牌示范、专题宣传等方式,引导试点企业投保,提高投保覆盖率。承保保险机构要成立专门的服务团队,规范保险运行程序,做好保险产品宣传、承保、理赔等服务工作,并要积极帮助投保企业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加强风险管控和防灾防损。
据介绍,为确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落实,《实施方案》还对具体的实施步骤进行明确。试点工作将分为调查摸底、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推广4个阶段进行组织实施,并对具体的职责分工、工作任务以及工作时间做出详细明确。下一步,朔州市食安办、食药监局、保险行业协会将联合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措施,强化引导督促,进一步推进全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