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搜索关键字

2016年元旦起,生产散装食品仅限在加工点售卖

食品饮料代理网 行业动态 2015/12/30

陕西省日前下发了《陕西省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要求,2016年1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的食品小作坊生产散装食品,在本加工点售卖。

根据办法,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食品小作坊的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食品小作坊负责人是食品安全责任人,从事食品生产的小作坊,应先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许可申请,并从场地设置、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等方面,明确了从事小作坊生产必备的条件。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食品小作坊应在生产区内明显位置张挂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及管理制度。

食品小作坊使用的原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不得使用过期的、失效的、变质的、污染的、回收的、非食用等级的、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原材料;不得使用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品,不得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等肉类产品。食品小作坊生产的散装食品,在本加工点销售。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如侵权请联系删除()。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对该项目感兴趣 免费咨询
  • 您的姓名:
  • 联系电话:
  • 联系微信:
  • 回访时间:
  • 代理区域:

隐私权相关政策

更多资讯

点击或长按关注

上一篇:山西省商务厅城市食品蔬菜出现小幅上升趋势 下一篇:休闲食品的多样化

相关资讯

相关产品

招商企业

商机快递

好妞妞食品饮料招商网

好妞妞,招商牛! 找产品、招代理,有我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