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8日,山西省食药监局公布了2016年第三期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在抽检的253批次食品当中,其中不合格食品由6批次。
这些不合格食品分别为:酒类3批次,具体是:山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中国·山西杏乡世家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原浆酒(清香型白酒)、山西杏花树汾溪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甲等原浆酒(清香型白酒)中酒精度低于标签明示值,吕梁市玉东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兰花瓷酒(清香型白酒)中检出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粮食及粮食制品2批次,为吕梁市东裕农副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两个批次土豆粉条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肉及肉制品1批次,为夏县秦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卤猪头,该样品不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要求。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食药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并对相关企业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