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即将到来,食品安全消费问题又成为了广大消费者热议的内容,春节过后宜春有位消费者向媒体反映,他给自己家孩子购买的果冻里居然有蜘蛛。
据杨先生反映,他于2015年11月30日在万载县株潭镇居住地附近的“年年香百货连锁二部”给孩子购买了 “天线宝宝”牌果冻,回家后竟然发现其中一只果冻内有异物,他仔细看后确认是一只蜘蛛。“幸好当时孩子要让给我吃被发现,要是被孩子吃下不知会发生什么后果!”杨先生在电话里表示非常庆幸。从其发过来的图片可以很清楚地看到那只“睡”在果冻里的蜘蛛。
事情发生后,杨先生称他曾向当地消协投诉此事,20多天都没有任何回复。无奈又向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局投诉,要求当地监督部门受理,12月30日,厂家委派三个代表和两个当地经销商共同和杨先生协商解决此事。厂家代表表示此为小事,十倍赔偿即可,赔偿杨先生10个果冻或10斤果冻,杨先生表示不同意,厂方表示愿意支付3000元人民币作为赔偿。杨先生则认为现金赔偿并非他本意,之所以向厂家提出100万赔偿是为了引起食品企业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并将款项用作慈善事业。另据杨树明反映,期间他曾向“天线宝宝”所在地福建泉州泉港市场监督局进行过投诉,监督局对“天线宝宝”检查的结果是“生产环节并无问题,流通环节无法确定”。杨树明表示这个结果他并不赞同。
记者电话联系到厂家品供部负责人连先生,连先生表示,厂家和当地消协、市场监督部门曾要求杨树明拿出“问题果冻”进行检验,杨树明则要求留下押金100万,被厂方拒绝,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连先生认为,不提供“问题食品”,厂家无法确定该果冻是否本厂所生产。况且现在厂家已不关心问题产品是否出自本厂,杨树明向厂家索赔的100万涉嫌敲诈,现在厂家已向福建泉州泉港公安局报警,并表示公安局已立案。
杨树明则向记者表示,厂家是在避重轻,逃避责任,转移消费者的视线,他担心证据被毁,所以在公证处做了公证。他不相信当地职能部门能秉公执法,他希望能在一个公平公正公开(比如央视)这样的场合,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对这只被公证的“天线宝宝”果冻和这个批次所有产品的各个生产环节进行检测检验,向广大消费者保证该产品的食用安全性。杨树明还表示,食品安全和100万,孰轻孰重?100万只是个噱头,目的是为了增加广大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关注。
记者接着又电话联系到当地消协负责人黄先生,黄先生表示当时消协、市场监督局和工商三部门联合对此事进行调解,杨树明确实拒绝提供“问题食品”,所以无法做检测。在被问及是否同批次产品都做了检测时,黄先生表示检测结果显示没有任何问题。但是由于双方意见不一致,现已终止调解。
杨树明则表示检测结果有关单位并没有公示,他只是接到一个通知的电话。作为消费者他很无奈,他认为企业违法成本太低,各个相关部门又利益相关,才对消费者的投诉不屑一顾,消费者维权太难,后来又屡次拨打相关电话再无人接听,目前为止事情也没有任何进展。杨树明向记者表示,他会继续投诉,直到真相被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