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伴随着市场的激烈竞争,一些小企业不知名的品牌更是无立足之地,这时候就出现了山寨品了。作为一个大行业的食品行业,其山寨食品更是多之又多,“仿生营销”不仅让消费者的利益得不到保证,也让江中猴姑等一些知名品牌苦不堪言。
央视调查发现,仅在福建龙海市,仿冒江中猴姑饼干的企业就不下十家。江中集团市场部总经理徐永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种产品不但侵犯了消费者的利益,也干扰了企业的正常经营,最关键的是,一旦它们(仿冒品种)出现了质量问题,我们可能还得为它们背负骂名。”
央视记者暗访的某仿冒猴姑饼干甲企业负责人表示,“它叫猴姑是不是,我们叫猴头菇。打个擦边球。”
记者暗访的某仿冒乙企业负责人则表示,“这是根据市场需要,我们一般厂家生产的话,都要根据市场需求。”
调查发现,仿冒品除了没有真材实料之外,仿冒企业的卫生条件也令人担忧。记者在一家山寨企业生产车间看到,这里光线昏暗,条件简陋,生产食品原料也是随意堆放。然而就是在这种条件下生产出来的食品,目前已经销往很多省市。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知名商品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有关经营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业内人士指出,山寨产品的手段主要有三种,一是“外真内假”,即在山寨产品上使用与着名商标产品相同的商标、包装、装潢;二是“打擦边球”,模仿着名商标,使消费者误认是着名商标而购买;三是“抢注商号”,将着名商标名注册为商号,混淆公司名称与品牌名,使消费者误以为着名品牌的产品就是正牌公司生产的。
由于山寨食品“易容术”手段高超,因此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一定要仔细查看商品的标志、生产厂商名称、厂址、生产日期与保质期等,认准自己想要购买商品的品牌,此外,山寨食品多出现在农村庙会、城乡结合部,因此,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应尽量选择有信誉保障的正规商家。
业内人士指出,许多山寨食品质量存在隐患,如不慎买到山寨食品,消费者一定要保留好相关凭证,到当地工商部门进行举报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进行维权。
仿生营销确实是一种营销方式,但是面对正牌的产品,他们是没有与之抗衡的力量的,所以,我们应当杜绝仿生食品,从而也可以保证食品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