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日前对福建省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等级评定标准进行再修订。今后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等级评定主要对企业在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核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立案查处、问题曝光、产品质量投诉举报、年审、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等7个项目进行考核,并设立了扣分标准。
根据扣分标准,若累计扣分值≤5分为A级;≤8分为B级;<12分为C级;≥12分,为D级,须停产关门。企业若发生一起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因食品质量问题被曝光或被投诉举报且经查实达两次的、年审未通过等情况都将列入D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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