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的张先生在网上购买了不少进口的婴幼儿食品。令人困惑的是,明明是在中国销售的东西,包装上没有一个中文。张先生把商家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决销售者退还张先生的货款,并支付十倍赔偿金。
去年9月份,张先生和妻子陆续在网上购买了美国和德国进口的婴幼儿食品共计7600多元。这些商品寄回家中以后,张先生翻遍了包装,没有一个中国字儿,他认为这些商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到法院起诉了销售商。
在法院庭审现场,张先生当场打开两个未开封的包裹,里面的米粉、肉泥等食品都没有中文标签。经过辩论,法院认为销售商的行为确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被告退还货款7671元,并支付十倍赔偿金767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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