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了解到,青岛市为了加强食品安全建设,将对企业设置“黑,红名单”的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正在实施,具体办法将有各个县市地区上报,对一些列的“红名单”“黑名单”企业进行更为严格的监管制度。
据此制度,青岛每季度将公布一次 “红名单”、“黑名单”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服务企业。其中,“黑名单”企业在信贷、新建项目审批用地等方面将处处“碰壁”,而“红名单”企业却在办理各项业务时“一路绿灯”。
据市食安办负责人介绍,该细则条文之详细和惩罚措施之严均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据透露,食安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只要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服务企业存在使用违禁药物等12种违法行为中的一种,都会将其列入“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除受到重罚外,还将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每两个月至少接受一次检查,监管部门的抽检频次也会相应增加。同时,工商部门将严格限制增加其食品流通许可项目;税务部门将加强其税务管理;征信管理部门负责将名单加载至青岛市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各商业银行提供信用查询支持,作为信贷决策的重要参考;国土资源部门会严格限制其新建项目审批用地;对构成犯罪的,公安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黑名单”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3年内不得参加各种评先选优。情节严重的企业将被依法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其直接责任人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
在“惩恶”的同时,青岛也将大力地“扬善”。按照此项制度,符合“连续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达到A级等6项标准的企业,将被列入“红名单”。与“黑名单”企业处处“碰壁”相反,“红名单”企业将在年审年检、立项审批、用地审批、经营准入、评先评优、信用评级、产销对接、税务服务、商标注册等方面享受“绿色通道”的便捷服务。
据了解,黑、红名单企业将先由各区、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报,然后由各区市食安办每季度提报给市食安办。市食安办每季度向社会发布一次。“黑名单”和“红名单”企业的评选结果有效期均为一年。